通告

和田日报 2022年11月28日

  由我公司承建的民丰县尼雅乡光明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公共设施采购)包已于2022年9月10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公司联系结算事宜。

  施工单位联系人:聂志强    18130931666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国辉    17389479652

  民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电话:0903—6750003

  新疆兴宇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