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感染已于1月8日起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这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一次重大调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调整到“乙类乙管”以后,医疗机构将承担哪些职责?如何做到分级分类收治患者?新冠感染者如何合理就医?新冠感染者如何进行报销?就此,记者采访了地区人民医院医务部副主任董滔和医疗保险办公室工作人员李万雄。
记者:调整到“乙类乙管”后,医疗机构将承担哪些职责?
董滔:现在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收治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患者,按照患者诊疗需求采取分级分类收治。地区人民医院目前不再以患者核酸阴性或者阳性进行分诊,而是根据患者诊疗需求就医,严格按照落实首诊负责制和危急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记者:如何做到分级分类收治患者?
董滔:目前,地区依托医联体、医共体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满足患者不同的就医需要。基层医疗机构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是对老年人合并基础病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实行分级健康管理;医联体内二级医院主要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同时做好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地区人民医院作为医联体的共建牵头单位主要负责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并为基层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变化需要就诊时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记者:新冠感染者怎样合理就医?
董滔:根据最新的第十版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方案,我们建议各类患者根据自身情况合理科学就诊,如果是单纯新冠感染,没有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者症状轻微感染者可以采取居家隔离治疗。如果是普通型的病例、高龄而且合并有严重基础疾病的,但病情相对稳定,可以到二级医院或亚定点医院。如果是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要在定点医院或者三级医院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有其他疾病就诊需要的患者即使核酸或者是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也可以按照相应的治疗需求到相应的综合医院或者专科医院正常就诊。
记者:新冠感染者住院就诊后如何进行报销?
李万雄:针对新冠感染患者住院结算,我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新冠合并基础病患者,我们是按基础病进行报销,在三级医院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城乡居民患者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8%,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80%;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8%,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10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90%。另一种是单纯新冠感染患者,我们首先是按照上述基础病报销政策进行报销,剩余自费部分地区正在优化报销方案。
附:和田地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情况
和田地区三级医疗机构共有2家,分别是和田地区人民医院、和田地区维吾尔医医院;二级医疗机构共有27家,分别是和田地区传染病专科医院、和田地区精神病专科医院、和田地区妇幼保健院、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皮山县人民医院、皮山县维吾尔医医院、墨玉县人民医院、墨玉县维吾尔医医院、墨玉县妇幼保健院、墨玉艾则孜爱心医院、和田市人民医院、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和田新生医院、和田塔里木医院、和田民众医院、和田热克甫医院、和田阿布力米提五官科医院、和田县人民医院、和田县维吾尔医医院、洛浦县人民医院、洛浦县维吾尔医医院、策勒县人民医院、策勒县维吾尔医医院、于田县人民医院、于田县维吾尔医医院、民丰县人民医院、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一级医疗机构为各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民营医院,请广大人民群众根据自身需求,合理科学有序就医。
地区融媒记者 张亚辉 艾克甫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