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王肖
身份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赵集镇赵庙村王洪禄42号
暂住地址:和田市拉斯奎镇和田疆和仓储有限公司09号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8日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地市监罚告〔2023〕34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处罚告知书》,详见附件。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和田市迎宾路231号,联系人:艾比布拉·艾木都拉,联系电话:0903-2021365)领取该《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和地市监罚告〔2023〕34号)
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