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4人在饭店吃饭,光餐具费就被收了8元,这种现象到底合不合理?”11月24日,记者接到市民来电反映,去许多饭店吃饭,都会被收取餐具费,用手机下单时,菜还没点就自动产生了一笔餐具费用。这样的现象是否存在?收取餐具费背后的原因是什么?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和田市一家比较火的某纸包鱼店内,点了一个138元的大份纸包鱼,手机下单时消费金额显示141元,其中3元为餐巾纸的费用,而记者并没有主动点付费的餐巾纸。与此同时,店家询问记者几人就餐,在得到4人的答案后,店家告知要额外付8元的餐具费。菜还没上,11元的消费已经产生。
随后,记者与店家沟通,询问有没有免费餐具提供,店家这才把免费的餐具拿了上来,原来他们有免费餐具,只是不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也就是说,如果不是消费者主动沟通,店家是不会给消费者提供免费的餐具。
当天晚上,记者又来到了和田市某干锅虾店内,发现这里不仅餐巾纸收费,吃虾的一次性手套也收费,一副吃虾的手套收费3元。众所周知,要吃这种虾需要戴一次性手套,换句话说,就是消费者想吃虾就必须要付这笔钱,而且店家并没有主动告知消费者这笔费用的产生。
记者发现,很多人到饭店吃饭,尤其是去吃火锅、烤鱼、干锅虾等特色连锁小吃,饭后几乎都会把纸巾等带走。在这些店里,一盒纸巾的量虽然不大,但价格几乎都在3元或者5元左右,并且几乎都包含在套餐内,顾客买单就得付纸巾费用。
在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当下,本该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的餐具,却悄然成了隐形消费的主力军,影响了顾客就餐的体验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因商家未告知,使得消费者在无从选择的情况下,有偿使用餐具,是典型的义务转嫁,涉及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可处最高3万元罚款。
可见,作为餐饮从业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餐具,或者张贴明显的公示说明,告知消费者本店提供收费和免费的餐具,把消费者应有的选择权还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