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新政

下调首付款比例 取消利率下限
和田日报 2024年05月30日

  地区融媒讯  (记者  古哈尔尼沙)5月29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了解到,按照因城施策原则,自5月28日起,和田地区取消辖内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

  此次房贷政策调整,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要求和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和田房地产市场形势及调控要求做出的相应调整,旨在落实房地产信贷调控要求,促进地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中国人民银行和田地区分行工作人员介绍,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即不再对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设置贷款利率下限。降低个人房贷首付款比例后,首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调整为不低于25%。取消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和优化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实施后,和田地区各家金融机构可根据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和首付款比例下限等因素,自主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和首付款比例。

  此次调整,有利于降低居民家庭购房门槛,减轻购房者还款负担,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