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治报讯(通讯员 闫东)近日,和田县人民法院为达某等7名生活困难当事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
达某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十级伤残,为治病花光所有积蓄。因其家庭无固定收入,生活陷入困境。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穷尽一切手段执行,仅执行到2200元。为解决艾某的实际困难,和田县法院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达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0元。
今年以来,和田县法院精准摸排相关案件,建立台账,充分调查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结合具体案件,根据司法救助程序规定,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10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