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行署办公室采购相关项目及设备质保金的通告

和田日报 2025年06月25日

  2013年至今未到我单位办理退还行署办公室采购相关项自及设备质保金的公司和个人,请于2025年7月2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和田地区行署机关服务中心或联系本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对接相关手续,并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7日内与和田地区行署机关服务中心联系退还质保金事宜,逾期未办理的,我单位将未退资金上缴国库,上缴后无法办理退还手续。

  联系人:陈高

  联系电话:13779291898

  特此通告

  和田地区行署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