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洛浦县纳瓦乡等两乡防渗渠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50721Sd24r。
可与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和田市伊里其乡)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麦主任
联系电话:0903-6682163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工
联系电话:1399926375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7月21日~2025年8月2日,公示登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