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和田日报 2025年12月12日

  兹有新疆鸿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疆公司)属股东彭方渝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现股东彭方渝决定将鸿疆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目前转让工作已开展。

  现通告如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与鸿疆公司存在债务债权、担保、贷款,以及资金、账务往来关系的单位或者自然人,在本通告刊出之日起45天内向鸿疆公司申报债权或提出债权担保。

  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6年1月23日截止

  联系电话:13667585858

  特此通告

  新疆鸿疆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