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居民:
因教育园区建设需要,2019年1月2日征迁办依法对玉龙喀什镇依盖尔其村YRY-85号拆迁户房屋进行入户调查,并对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目前,房屋补偿工作已基本完成,但YRY-85号拆迁户仍未能联系,导致相应的房屋补偿款无人认领。
为切实保障征迁户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补偿款信息:
(一)房屋面积31.43㎡(均为砖木结构);房屋补偿费:砖木31.43㎡×770元/㎡×80%=19360.88元;
(二)附属物补偿费:5432元;
(三)房屋装修补偿费:695元;
(四)搬迁费:1000元
以上补偿合计:26487.88元。
二、认领期限: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2025年12月5日-2026年1月25日),请知情者告知YRY-85号拆迁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土地权属证明及与被征收土地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前往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办理房屋补偿款认领手续。
三、逾期处理:
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前来认领,我们将按照有利于征收方资金安全管理的方式处理未认领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提存、专户监管等。提存后,拆迁户须自行承担公证费、保管费及其他衍生费用,并需提供完整的权属证明及合法性声明文件后方可办理领取手续。因不可抗力或征收方无过错原因导致未能认领的,征收方不承担责任。征收方不承担因流程复杂、延迟或拆迁户自身原因导致的任何责任,拆迁户自行承担所有相关风险和费用。逾期认领的,补偿款不计付任何资金占用费或利息。YRY-85号拆迁户应自行承担逾期认领的风险,并务必及时认领。
四、通知与送达: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即视为已向相关拆迁户送达。若因无法联系或其他原因未能直接送达,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被征收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主张权利。通告所列联系方式为唯一有效送达途径,被征收人未在公告期内对联系方式有效性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放弃异议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买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903-2091188
联系地址: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发展中心(308室)
特此通告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