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和田日报 2026年04月24日

  本着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

  经甲、乙双方核实,G315线-于田县农副产品加工基地道路建设工程(第八十九合同段)项目1680.688502万元。乙方同意放弃债权168.06885万元。

  特此声明

  甲方: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新疆新筑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