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广告 2021年12月23日

通 知

  

  

  洛浦县王振华, 男,汉族(身份证号:653224199204152214),2011年11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浦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事业编民警。你从2021年7月28日在未办理离职请假手续情况下,擅自离岗,至今未归,限你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至,将按照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洛浦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3日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主办单位:和田日报社| 声明:和田日报社©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