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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王振华, 男,汉族(身份证号:653224199204152214),2011年11月参加工作,2016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洛浦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事业编民警。你从2021年7月28日在未办理离职请假手续情况下,擅自离岗,至今未归,限你自本通知见报之日起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至,将按照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特此通知
洛浦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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