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田市民张女士在和田北慕蔬菜批发市场一家冻货商行购买了600元的冷冻食品,回家后发现其中脆骨丸、爆汁鱼饼、风味蟹子包等价值250元的四种冷冻食品生产日期超期,随即,张女士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
3月17日,地区融媒体中心“小和跑民生”栏目记者跟随市场监管执法部门,来到和田北慕蔬菜批发市场,了解具体情况。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执法部门立即对该商行销售过期的四种冷冻食品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对该商行下达责令通知书,限期召回销售过期食品。”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努尔斯亚介绍。目前,经营者已召回所有销售过期食品,并退款给消费者。
根据规定,当事人售卖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涉嫌构成违法行为,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通过此案件,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科长艾克拜尔·艾海提告诫广大食品经营者,对经营的食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库存食品保质期,对临期食品提前处理,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从源头上遏制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事件的发生。要不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治理和普法教育,共同守护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有力保障食品市场健康发展。
同时,“小和跑民生”栏目记者提醒广大消费者采购食品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并留存好购货凭证,如果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区融媒记者 古哈尔尼沙 依丽米奴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