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田地区墨玉县(萨依巴格乡)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已由和田地区水利局以和地水利审〔2023〕17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墨玉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
2.项目规模:工程治理面积达16.48k㎡,措施有封禁治理16.48k㎡,围栏长度13.93km(新建1.074km,利用已有12.86km),水土保持林89.40h㎡,配套滴灌工程89.40h㎡;宣传碑1座,宣传牌8块,封禁牌19块,封育宣传牌5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工期要求(日历天)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E6532003923002535001001和田地区墨玉县(萨依巴格乡)2023年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第一(施工)标段180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等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至少1项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0日
2.获取方式: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3年7月11日10∶30
2.递交方式: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通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日报》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墨玉县水管总站
地 址:墨玉县古则路25号
联系人:董宏宇
电 话:0903-6565154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宸宇恒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10楼01室
联系人:张琳磊
电 话:0903-293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