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沈志强,男(身份证号:230204199607200210),经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研究决定,同意取消沈志强公务员录用资格,并于2023年6月19日解除与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的任用关系,从即日起,沈志强所从事及涉及的事宜均属于其个人行为,与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无关。
特此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于田县税务局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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