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广告 2023年08月29日

通告

  皮山县之江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16年5月经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位于皮山县(安徽)三峡工业园区一宗国有建设用地,面积47833.33平方米(71亩),因你公司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利用土地,我局自2021年3月至今,多次催促你公司进行整改,但是你公司至今一直未按合同要求整改开发建设。现需对你公司的土地进行依法调查,但我局工作人员一直联系你公司法定代表人,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始终处于失联状态已长达6个月,因此,请你公司看到本通告后第一时间与我局联系,如登报30天内未主动与我局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处理,我局按无人认领进行处理。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3667570339

  皮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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