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对2023年拟撤销和限期整改地区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2023年11月16日-11月20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监督电话:0903-2022100、2022071。
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
和田地区2023年拟撤销和限期整改地区级文明单位、村镇、校园、家庭的名单
一、拟撤销名单(27个)
(一)文明单位(10个)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田县乡村振兴局(于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于田县喀拉克尔乡人民政府、洛浦县城区街道和佳社区、洛浦县医疗保障局、洛浦县城区街道办事处、墨玉县信访局、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田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皮山县水利局
(二)文明村镇(14个)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阿亚克依格孜艾日克村、和田市吉亚乡塔吾阿孜村、和田市吉亚乡吉勒尕艾日克村、于田县阿羌乡太斯坎里克村、于田县加依乡喀提克昆村、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托格拉吾斯塘村、于田县阿热勒乡玉吉买喀塔村、于田县托格日尕孜乡喀日巴格村、洛浦县洛浦镇阿亚克恰帕勒村、洛浦县杭桂镇玉吉买勒克村、洛浦县多鲁镇托格拉艾日克村、和田县罕艾日克镇喀勒塔村、和田市拉斯奎镇巴什拉斯奎村、和田县巴格其镇永兴村
(三)文明校园(3所)
洛浦县纳瓦乡中心小学、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小学、策勒县博斯坦乡中心小学
二、限期整改名单(14个)
(一)文明单位(10个)
和田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田地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和田市生态环境局、墨玉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洛浦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皮山县气象局、于田县水利局、民丰县尼雅镇光明社区、皮山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洛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二)文明村(4个)
和田县巴格其镇也孜巴格村、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巴格艾日克村、策勒县固拉合玛镇亚喀吾斯塘村、于田县加依乡却甫其勒村
和田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