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2023年11月22日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喀什地区反馈督察意见

  11月15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意见反馈会在喀什召开,督察组组长库尔班江·胡土勒克向喀什地区反馈督察意见,地委书记聂壮做表态发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艾尼瓦尔·吐尔逊主持会议。

  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批准,2023年6月1日至6月20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喀什地区开展例行督察、大气专项督察。自进驻喀什地区以来,督察组调阅文件资料4000余份,个别谈话19人,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39件,对12个县(市)和园区实施全覆盖下沉督察,现场核查点位346个,走访问询单位9个,笔录问询42人,召开调研座谈会2次。

  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指出,近年来,喀什地委、行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差距等5个方面的问题。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要求,喀什地区应在收到督察意见后4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分别报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抄送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整改任务清单印发后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调度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督察组还向喀什地区同步移交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问题线索,针对问题线索,喀什地区将按照要求依纪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领导,地委、地区人大工委、行署、地区政协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地区法检两院、喀什经济开发区主要领导,地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据新疆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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