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2023年11月23日

关于洛浦县交通运输局债务核销通告

  洛浦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实施的洛浦县建养一体化项目,因该项目协议约定最后根据实际发生工程量支付工程款,经与施工企业多次确认,洛浦县交通运输局已按照实际完成所有工程量并已支付全部工程款。又因该项目截至2023年10月底在财政部监测平台内尚有欠款26301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叁佰零壹万元整),需要对此笔欠款进行协议核销。

  经洛浦县交通运输局、新疆交通建设集因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沟通协商,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此笔欠款,同时进行司法公正,现登报通告如下: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成,自愿放弃债务26301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亿陆仟叁佰零壹万元整),同意进行协议核销,在司法公正之日起,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对洛浦县交通运输局追究付款责任。

  洛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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