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广告 2024年01月03日

声明

  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四川天顺实业有限公司和彭迪(合计持有公司100%股权)与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7日签订《国电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名下11个探矿权的协议》。

  后因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违约,四川天顺实业有限公司和彭迪于2023年11月13日向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出解约律师函,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签收律师函后没有提出异议。

  故四川天顺实业有限公司和彭迪已经解除与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国电建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名下11个探矿权的协议》。

  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从未向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给予任何形式的委托和授权,国电建新疆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切行为均与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新疆大西南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四川天顺实业有限公司 

  股东:彭迪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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