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广告 2024年04月19日

关于意向收购建材企业股权的通告

  新疆京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洛集团)是经洛浦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购买一家具有采矿许可资质的建材企业股权。

  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收购目标企业要求

  (一)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材企业,且注册地须在新疆范围内(和田地区的企业有限考虑)。

  (二)企业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采矿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限期内。

  (三)目标企业债权债务清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股权清晰,并向我公司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书。

  (四)无未结诉讼或被执行情形。

  (五)无对外担保情形。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被行政处罚记录。

  (七)本次收购金额预计100万元。

  二、拟收购股权比例要求

  拟收购目标企业51%(含)以上股权。

  三、意向企业递交资料要求

  1.意向企业应于2024年4月26日20:00之前按下述要求将资料递交至新疆京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10室。

  (1)意向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自拟,内容至少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成立时间、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企业资质情况、建造师情况等);

  (2)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意向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注明委托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4)意向企业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书;

  (5)最近三年业绩介绍(无业绩请注明);

  (6)企业近三年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7)企业近期信用查询报告及企业征信报告。

  注:以上材料核对原件一致后收取复印件,并将原件当场退回。

  2.京洛集团后续将根据需要对意向企业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调査,意向企业委托代理人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能随时联系。

  四、凡符合本通告要求的意向企业或其股权持有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委托方联系:

  姓名:王廷年

  联系电话:19915219991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和田路145号心连心商业楼210室(原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新疆京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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