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2024年05月13日

和田一案例被选入全国知识产权执法典型

  地区融媒讯  (记者  古哈尔尼沙  通讯员  张金甫)5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23年知识产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专利化肥案被选入。

  2023年3月1日,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新疆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办公场所及库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销售的包装上印有“络合靓钛专利配方ZL201610715940.8”字样的黄腐酸硫基氮素肥、掺混氮肥、脲铵氮肥,于2016年8月25日由刘某提出专利申请,2022年2月25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驳回,上述化肥属于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经查,该公司共购进94吨,销售76吨,货值15.86万元,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假冒专利行为。

  本案中,销售的商品上标注了被驳回专利的标识,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和欺骗,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

  2023年4月18日,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销售假冒专利化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3万元,罚款7.5万元。

  近年来,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实施《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检查,构建全链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2023年,全地区共查处知识产权类案件49件,罚款77.78万元,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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