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及部门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1受理编号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墨玉县阔依其乡玉北开发区灌溉渠10、11、12闸口区林带未灌溉,严重缺水,曾向乡政府反映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能督促尽快开闸口灌溉林带。墨玉县经核实,反映的未灌溉林带位于墨玉县玛奎牙干渠10-12闸口段沿线,该林带为道路防护林,由25户群众承包,目前林带按要求每年供水2次,1次为7-8月汛期供水,1次为冬季供水,由于该林带承包人去年冬季未向水利局申请用水,因此水利局未供水。属实 处理情况:目前由墨玉县阔依其乡政府协调,群众通过抽取井水浇灌林带,已完成10-11闸口部分林带浇水。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该问题已办结2受理编号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群众反映墨玉县扎瓦镇娄家木业板材厂罐装液体胶甲醛泄露(约5吨)污染土壤并散发刺鼻气味,板材厂做胶工人没有资格证书,并且厂家没有使用危险品合格资质,板材厂在厂房燃烧板材造成空气污染。墨玉县经地区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及墨玉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核实,一是和田娄家木制品有限公司(原墨玉县胜阳人造板制板公司),位于墨玉县扎瓦镇乔坎吉勒尕村1号,2020年10月投入生产,年生产15万张木板。2020年6月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墨环建字【2020】56号)。二是该企业使用的是脲醛树脂,不是液体胶甲醛,查阅核对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发现,脲醛树脂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无需办理危险品合格资质。三是该企业生产使用脲醛树脂约5吨,用铁罐罐装,暂存于厂房内,厂房地面是水泥硬化地面,不存在泄露污染土壤情况,脲醛树脂中游离甲醛的含量很低,在制作过程中味道很小,现场无刺鼻气味。四是核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院内存在木材燃烧后留下的灰烬。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对于该企业院内燃烧木材的行为,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墨玉县分局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责令整改和宣传教育,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承诺以后对废旧木材及时清运,不再擅自燃烧处理。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该问题已办结3受理编号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川亿小区一居民不建议小夜市搬至A区与C区间的演播大厅,会造成绿化草坪区污染;商业区搬迁会造成小区居民买菜、用餐、购物等生活不便;昆仑小区美食街餐饮店排放油烟造成居民住宅外墙油污污染,此问题曾向媒体反映过未得到解决。和田市经核实,和田市已于4月27日将川亿B区夜市搬迁至川亿A区西面地区演播厅门口空地,在空地上摆摊,不会对周边草坪区造成污染。同时,川亿小区周边有商店和大型超市,夜市的搬迁不会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关于昆仑小区美食街餐饮店排放油烟造成居民住宅外墙油污污染,此问题曾向媒体反映过未得到解决”问题,经核实确实存在,由于美食街餐饮店未经常对油烟净化设备清洗保养,产生油烟污染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目前由和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督促经营户开展油烟净化设备全面清洗维护,同时对排放油烟造成的外墙污染进行清洗,现已整改完毕。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该问题已办结4受理编号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于田县阿羌乡中型灌溉蓄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由东山集团承建,搅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料无采挖许可在荒地采挖,存在配比不符合标准,希望督察组核实。于田县经核实,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实施建设的于田县阿羌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于2024年3月11日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总投资10080万元,于2024年4月9日完成招投标工作,该项目共划分为6个施工标段进行实施,东山集团公司不在此次中标范围之内。截至目前,该项目一直在开展前期联合复测等工作,经于田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于田县阿羌乡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工,未发现无采挖许可在荒地采挖砂石料现象,施工现场,机械、施工人员均未进场。不属实 处理情况:无。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该问题已办结5受理编号3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和田市民反映玉泉明珠小区2栋楼顶建有40平方米的彩钢房基站,并有信号塔发出噪音,影响了正常休息,曾多次向社区和相关部门反映未得到解决,希望督察组核实并改善居住环境。和田市经核查,玉泉明珠小区2栋楼顶确实装有电信公司信号设备,并有1座机房,确实存在噪音问题。属实 处理情况:一是于2024年4月28日下午委托环境监测资质第三方公司现场对单元楼住户进行辐射检测,5月2日第三方出具检测报告,结果为现场各监测点位电磁环境功率密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限值的要求,均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无辐射污染;二是电信公司已按要求对机房内发出噪音设备进行迁移,在楼梯间楼顶增加一台室外一体化机柜,将机房内有噪声的设备及空调搬迁至一体化机柜,杜绝出现设备噪音影响住户情况,目前已完成设备搬迁工作。
处罚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该问题已办结
截至2024年5月29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和田地区生态环境信访件43件,现将第十六批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