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由武威丝路天将实业有限公司承接的兔笼子采购项目,项目已竣工并验收,现你公司在我单位留存项目质保金29.95万元。
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单位联系退质保金事宜。
企业二、由莎车县鼎尖设备生产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的墨玉县普恰克其镇10万吨有机肥厂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已竣工并验收,现你公司在我单位留存项目质保金26.2119万元。
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单位联系退质保金事宜。若以上两个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与我单位联系,我单位将依法依规处置质保金,后果自负。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杨致和 15292836522
特此通告
墨玉县普恰克其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