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和田县联社”)第四届社员代表大会于2024年11月7日在和田县联社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会议由和田县联社第四届理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由和田县联社理事长赵克强同志主持,同时聘请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会议的合法性、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应出席社员代表51人,实际出席会议社员代表(含授权委托代理人)49人,占应出席会议社员代表总数的96.08%,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草案)》,会议要求将审议通过的《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报告(草案)》提交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农商银行”)成立大会暨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二)会议通过了《关于〈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分摊方案(草案)〉的议案》,审议通过《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费用分摊方案》,同意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提出的筹建费用分摊方案。
(三)会议通过了《关于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构解散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地区统一法人和田农商银行完成筹建、正式获准挂牌开业的同时,在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解散和田县联社法人机构、注销和田县联社法人主体资格。
(四)会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资格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地区统一法人和田农商银行完成筹建、正式获准挂牌开业的同时,在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解散和田县联社法人机构、注销和田县联社法人资格,和田县联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新设合并组建设立的和田农商银行承继和承接。
(五)会议通过了《关于〈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方案(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地区统一法人和田农商银行完成筹建、正式获准挂牌开业的同时,在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解散和田县联社法人机构、注销和田县联社法人资格,按照《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方案》设定的程序和要求规定,组织实施和田县联社机构解散各项工作,和田县联社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需偿付债务、人员接收安置、资产处置、遗留业务等事项均由新设合并组建设立的和田农商银行承继和承接。
(六)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清算小组的议案》,会议同意成立范长安任组长,陈强、夏宏山、朱孟磊、李宗福、薛亮、马永军、赵克强为副组长,冯延飞、买提托乎提·买提库尔班、陈小航、阿卜杜如斯力·图尔荪为成员的和田县联社解散清算小组,按照解散清算小组职责负责履行和田县联社机构解散清算相关工作。
(七)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清算小组实施〈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以范长安任组长,陈强、夏宏山、朱孟磊、李宗福、薛亮、马永军、赵克强任副组长,冯延飞、买提托乎提·买提库尔班、陈小航、阿卜杜如斯力·图尔荪为成员的和田县联社解散清算小组负责实施经由会议表决通过的《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解散方案》,履行和田县联社机构解散清算相关工作。
(八)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期间经营成果进行审计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聘请中介机构对和田县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期间的经营成果进行专项审计。
(九)会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中介机构对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机构解散日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由和田县联社理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内控管理制度要求,依法合规选聘具备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和田县联社申请机构解散日财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并同意将审计报告报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十)会议通过了《关于〈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构解散清算报告(草案)〉的议案》,会议审议同意《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构解散清算报告》,同时授权和田县联社解散清算小组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及监管规定调整、变更,结合和田县联社经营管理实际,依法合规对《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构解散清算报告》进行修正、完善,并呈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筹建工作小组对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期间经营成果进行分配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对和田县联社清产核资基准日至新疆和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开业期间经营成果进行分配,同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及监管规定调整、变更,依法合规处理处置和田农商银行挂牌开业、和田县联社机构解散、注销法人资格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2024年11月8日起在和田县联社各营业网点张贴,并在《和田日报》进行公告,公告期60天。
四、其他事项
(一)和田县联社社员如有疑问,可于公告期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和田县联社理事会办公室查阅社员代表大会议案、决议及法律意见书。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静
联系电话:0903-2021893、18194990602
(三)地址:和田市迎宾路402号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