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和田市教育局
乙方: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1.2017年5月,乙方中标“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计算机打印机系统采购项目(包三)”项目,中标金额为360056元,并与甲方签订《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计算机、打印机设备类采购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HTZFCG(2017GK)013号,下称“《计算机、打印机合同协议书》”];
2.2017年6月,乙方中标“和田地区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触摸交互一体机采购项目(包三)”项目,中标金额为1420500元,并与甲方签订《2017年农村和田市双语幼儿园触摸交互一体机器采购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HTZFCG(2017GK)014号,下称“《触摸交互一体机合同协议书》”]。
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双方确认,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780556元,甲方已支付890278元、未支付890278元。合同价款经审计核减10828元,乙方予以减免12770元,故本次甲方尚需向乙方支付的总金额为866680元。
2.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除本协议第1条约定事项外,双方之间无任何未决争议。
3.本协议自双方本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壹式陆份,和田市教育局、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田市教育局
代表签字:阿不都赛买提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乙方: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黄晓静
日期:2024年11月19日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