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广告 2024年12月11日

声明

  和田市住建局尚欠企业和田市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环湖新区设计费49.77万元,经双方协商,住建局支付企业欠款30万元,剩余欠款19.77万元欠款企业同意自愿放弃。

  和田市住建局尚欠企业和田市环湖新区道路、乌鲁木齐北延及阿和公路电力杆拆除工程款437万元,经双方协商,住建局支付企业欠款137万元,剩余欠款300万元欠款企业同意自愿放弃。

  和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主办单位:和田日报社| 声明:和田日报社©版权所有

新闻热线:| 投稿邮箱:|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