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诉求
近日,皮山县买先生向地区接诉即办中心反映:他在皮山县某汽车修理厂修车后,车辆进行审验时,需要该修理厂提供相关修车证明,但修理厂却未能出具证明,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协助解决。
记者帮问
了解到买先生的诉求,小和跑民生热线(0903-2970001)记者在接诉即办中心协调下,联系了皮山县交通运输局。
据了解,买先生的车辆在年检时因尾气排放不达标未通过环保检测。根据规定,买先生前往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设置在具备资质的汽车维修厂内)对车进行修理。遗憾的是,车辆复检时仍未通过。
了解情况后,皮山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了买先生,并协调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所属维修厂负责人核实车辆检修记录。经查,该厂维修流程符合规范,但因车辆三元催化器等核心部件老化严重,需进一步深度维护。
工作人员随即将这一结果告知了买先生,他对此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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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小和跑民生热线(0903-2970001)记者从专业人士处了解到,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燃油车尾气排放治理,出台规定明确要求: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须前往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接受专业修理,经维修达标后方可申请复检。
那么,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的作用是什么?
首先,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即车辆年检部门,进行定期排放检验,检验结果与环保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
然后,经排放检验机构检测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必须到具有治理能力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进行车辆维护和超标治理,通过更换配件或维护作业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符合标准。未经汽车排放污染物治理站治理的超标排放车辆,将无法取得尾气检测合格证明。
最后,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必须凭借“三单一证”才能完成车辆环保检测。即:车辆进厂检验单、维修过程检验单、竣工检验单,以及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