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广告
本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在《法制日报》刊登和田鸿新商贸有限公司遗失公章一枚,编号:6532011006496的声明失实。经核实本公司公章从未丢失。现声明,非本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公章所盖文件,均属无效,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和田鸿新商贸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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