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皮山县石油公司、新疆皮山县热电厂、皮山县物资公司、皮山县运输公司、皮山县胶合板厂、皮山县建筑公司、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通告发布之日,贵方因借款形成的款项在我单位账面长期挂账。根据审计工作要求,现正式通知贵方自本通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与我单位联系并对接账款核对、清偿相关事宜。
逾期未对接的,我单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联 系 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13369033198
联系地址: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皮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第03版:要闻·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