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图片专页·广告 2026年02月15日

民丰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锁边固沙工程预招商公告

  地块规划图

  一、项目概况

  (一)概述

  民丰县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锁边固沙工程由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规划面积30911亩,其中工程治沙占地面积1658亩,防风林带占地面积4720亩,场内道路占地面积373亩,高大沙丘(保留)占地面积3000亩,可用于承包的土地面积为21160亩,具备极高商业开发潜力。从区位商业价值看,项目南侧紧贴G315线,该线路是连接新疆南北的重要交通干线,便于农产品运输至疆内各大市场及内地省份,降低物流成本;距萨勒吾则克乡25km,可依托乡镇资源解决部分劳动力需求及基础生活配套问题;西侧距民丰县城50km,能便捷获取县城的医疗、商务等服务支持。

  从生态商业价值而言,项目本身属于锁边固沙工程,种植作物兼具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符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可争取生态产业相关政策扶持,同时绿色生态种植的农产品更易获得市场青睐,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如打造“沙漠生态有机农产品”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

  (二)土地面积及区块划分

  21160亩可种植土地以商业盈利为目标,根据市场调研情况,按灌溉方式不同规划为11440亩喷灌种植区及9720亩滴灌种植区两类。

  (具体如下图所示)  

  二、配套设施

  1.水利设施:提供基础灌溉主管道(首次)、喷灌机,覆盖全部可种植土地,满足不同作物的精准灌溉需求,降低土地承包方灌溉成本,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作物产量稳定。

  2.电力设施:除提供保障种植区生产用电(如灌溉设备、农机用电)外,土地承包方需自备临时供电设备,土地出租方不提供。

  3.道路设施:提供的场内道路满足基本通行需求外,增设会车点及装卸货平台,便于大型农机作业、农产品运输车辆进出。

  4.水、电费按当地相关标准和政策自行缴纳。为确保土地承包方履约能力,土地承包方需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交50万元的履约保函作为供应水电设施完好性的保证金,若承包喷灌区需另外提交50万元的履约保函作为喷灌机完好性的保证金,直至合同期满,完好交接后予以返还,如在合同期间内,发生损害土地出租方提供的基础设施,土地承包方需照价赔偿。

  三、种植作物及商业模式

  (一)种植作物建议

  结合市场需求、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咨询意见、项目区气候、土壤条件等,除原有规划作物外,提供以下商业种植建议:

  1.特色经济作物:尝试种植沙漠特色作物,如苜蓿草、枸杞、肉苁蓉、花生、沙漠玫瑰、沙棘等,适合沙漠边缘种植,可丰富种植品类,形成多元化盈利模式。

  2.有机作物:鼓励土地承包方发展有机种植,有机农产品市场价格较高,利润空间大,且符合当前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趋势,可提升项目整体商业档次。

  (二)商业合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招商+竞谈的方式对外承包土地,承包土地范围内的防风林在承包期前三年由土地出租方负责养护,以后由土地承包方负责养护;道路、给排水设施(水井、水泵、管道、喷灌机及过滤设备等)由土地承包方负责维管;电力设施低压部分由土地承包方负责维管,高压部分由土地出租方负责维管。承包期限20年,到期后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

  四、招商控制价

  (一)根据设计的灌溉方式不同,分为喷灌种植区(11440亩)及滴灌种植区(9720亩)两类。

  (二)喷灌种植区(11440亩)

  1、招商经营主体数量

  该地块采用中心支轴式喷灌(圆形喷灌机)连片布设,喷灌设备呈圆形旋转作业、多机组连片联动运行,灌溉系统为整体规划、统一布局、连片作业模式。此类喷灌设施不宜进行地块分割、碎片化划分,否则将严重影响喷灌覆盖均匀性、设备运行轨迹及整体灌溉效率,破坏农业生产的统一性与规模化作业条件。故喷灌区计划招商1家经营主体。  

  2、招商控制价

  第一年免租,第二至五年平均价格不低于175元/亩·年(承包价格逐年递增),从第六年起承租价格不低于400元/亩·年。

  (三)滴灌种植区(9720亩)

  1、招商经营主体数量

  滴灌区采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网布局、统一水肥管理的集约化种植模式。

  滴灌区范围内的土地通过主干道、支干道划分为约29个种植单元;每个种植单元面积约500亩,均配置一口水井、一台变压器、灌溉主管道(滴灌管由承包方自备),电力接入、道路条件均一致。为保障灌溉系统高效运行、便于统一田间管理与机械化作业,实现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地块不宜过度碎片化分割。

  故计划招商引进经营主体以1—3家为宜。

  2、招商控制价

  滴灌区招商建议控制价(底价),第一、二年免租,第三至四年平均承包价格不低于175元/亩·年(承包价格逐年递增)。

  虽然滴灌区范围内道路、给排水设施、电力设施条件均相同,但不同地块受沙漠侵蚀影响不同,对作物的生长有一定的影响,成本收益存在一些差异,将滴灌区根据距离沙漠(或高大沙丘)远近程度分为两类;Ⅱ类地块(红色斜杠区域)及Ⅰ类地块(未有红线部分)。从第五年起将滴灌区招商建议控制价(底价)分为两类地块:Ⅰ类地块承租价格不低于420元/亩·年、Ⅱ类地块(红色斜杠区域)承租价格不低于380元/亩·年。并且在初步商谈,确定一家以上经营主体时,区域的划分采取Ⅰ类、Ⅱ类地块比例平衡(基本相同)的方式划分,避免同价不同地的隐患发生。

  五、招商竞谈时间

  2026年3月1日-15日,接受上诉招商控制价且有意愿合作的企业,请到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3月16日-25日招商方将对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打分,根据得分排名确定土地承包方。

  六、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资料要求说明

  1.资质及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农业种植、农产品加工或相关领域;若为外资企业,还需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或备案证明。

  2.业绩:提供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与其他企业签订的种植合同、农产品销售合同、项目合作协议等,需明确合作方名称、合作内容、合作金额及合作期限;若有获奖经历(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秀农业项目等),可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业绩加分项。

  3.财务报表:提供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加盖审计机构公章;若为新成立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及注册资本实缴证明,证明企业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支撑项目运营。

  4.种植计划(实施方案)及收购商产业链:种植计划需详细说明种植品种选择依据、种植规模、种植技术方案、田间管理措施、投入产出预算、风险应对方案等;收购商产业链资料需提供与收购商签订的合作意向书或合同,明确收购产品种类、数量、价格、运输方式及合作期限,证明项目具备稳定的销售渠道。

  (二)资料审核标准

  1.资质审核:审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项目要求,企业是否存在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记录,确保土地承包方资质合法合规。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行为的网页截图;

  3)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https://cfws.samr.gov.cn/)网页截图;

  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

  5)“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板块不存在以下任何记录信息的截图: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失信被执行人;④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⑤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⑦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截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年没有处于因违法经营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

  2.业绩审核:评估土地承包方过往业绩的真实性与规模,优先选择有大型农业项目运营经验、与知名企业有合作经历、市场口碑良好的土地承包方,保障项目运营质量。

  3.财务审核:分析土地承包方财务报表,评估企业资产负债率、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支付租金、投入生产运营,降低财务风险。

  4.履约能力审核:审核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结合土地承包方财务状况、业绩表现,综合评估土地承包方的履约能力,避免出现违约情况。

  5.种植与产业链审核:审核种植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评估种植技术方案是否符合项目区实际条件,投入产出预算是否合理;审核收购商产业链的稳定性,优先选择与实力强、信誉好的收购商建立合作的土地承包方,保障农产品销路。

  七、风险防控

  (一)合同管理

  制定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合法合规,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引发纠纷。

  (二)履约担保

  承包方提供履约保函,保函启用条件按照喷灌区和滴灌区分别设置。

  1.土地承包方承包喷灌区时,签订承包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金额50万元保函作为履约保函,承包期第一年2026年9月1日前未开展种植,出租人将保函兑现作为违约赔偿并终止合同。第二年起每年1月10日前土地承包方须向土地出租方提供与当年土地承包费总金额相等的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当年12月1日前土地承包方将承包费足额支付给土地出租方,土地出租方将保函退还给土地承包方,若土地承包方未将承包费足额支付给土地出租方,土地出租方将保函兑现作为违约赔偿并终止合同。

  2.土地承包方承包滴灌区时,签订承包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供金额为50万元保函作为履约担保,承包期第一年2026年9月1日前未开展种植,土地出租方将保函兑现作为违约赔偿并终止合同。第二年1月10日前土地承包方须向土地出租方提供金额为50万元保函作为履约担保,6月1日前未开展种植,土地出租人将保函兑现作为违约赔偿并终止合同。第三年起每年1月10日前土地承包方须向土地出租方提供与当年土承包费总金额相等的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当年12月11前土地承包方将承包费足额支付给土地出租方,土地出租方将保函退还给土地承包方,若土地承包方未将承包费足额支付给土地出租方,土地出租方将保函兑现作为违约赔偿并终止合同。

  预招商风险告知:本次招商为预招商,待取得相关单位批准且满足种植条件后执行该招商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商结果,参与招商竞谈的企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参与企业自行承担,招商人均不予补偿。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5159665777

  

  中铁建发展集团民丰新能源治沙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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