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6年5月18日对历年未付账款进行清理,发现部分企业及个人有超过5年的账款仍未清理,目前无法与涉及到的企业及个人取得联系,请相关企业及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我单位办理清账业务,逾期未办理,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债务,不再承担任何债务责任。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和田地区种子站种子款349720.71元。
2.洛浦县种子站种子款18600元。
3.棉麻公司种子款289431.04元。
4.尹建午种子款25000元。
5.试验站种子款48395.8元。
6.浙江台州机械设备款3229元。
7.扎瓦镇种子款25662.99元。
8.万达厂种子款2000元。
9.47团种子款14975.5元。
10.喀尔赛代销店肉孜麦麦提敏种子款1063.25元。
11.和田地区艾力种子款28602元。
12.新疆永瑞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种子款14655元。
13.杨爱慈种子运费8225.97元。
14.新疆万绿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种子款15250元。
15.阔其阿不力孜种子款137243.85元。
16.阿不都依来提900元。
17.农业局粮食协作费50000元。
18.财政局国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310741.93元。
墨玉县玉农种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5日




放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