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法治·广告 2023年02月05日

通知

  和田县人民医院在编职工闫盼丽,女,(身份证号:411224198902212826),从2023年1月7日至2023年1月31日连续旷工17个工作日,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现通知此人一周内归岗,逾期未归,医院将按规章制度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处理。

  特此通知

  和田县人民医院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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