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我叫阿卜杜拉·阿卜杜喀迪尔,由于本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在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期间,我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在不具备销售食品资质的情况下,为牟取利益,明知销售的《勘吉》牌蜂蜜系三无产品,且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的西药成分时仍进行销售。
现经和田市人民法院审理,对我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我认罪认罚,真诚悔过,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违背了“诚信经营,诚实做人”的基本原则,不仅违反了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还严重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利,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现通过媒体,我公开向广大消费者赔礼道歉,提醒曾经购买或者尚持有《勘吉》牌蜂蜜产品的消费者,务必自行销毁,消除危险。
同时,我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永不再犯。
特此道歉!
致歉人:阿卜杜拉·阿卜杜喀迪尔
联系电话:18099437373 18199388442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