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广告 2023年10月26日

税务违法案件公告

——和田市龙田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发票违法案

  一、纳税人基本情况

  和田市龙田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3201MA77HKWR8D),2017年7月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王芬(身份证号350102196806250822,登记注册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2号。

  经营范围:对外贸易,服装、包袋、纺织品、棉织造、棉印染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市税务局。

  二、违法事实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于2021年5月10日至2022年3月7日对和田市龙田服装织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53201MA77HKWR8D)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经核实,该公司通过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份,金额7946551.67元,进项税额1271448.33元,价税合计9218000.00元,多抵扣进项税的手段少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违法事实。

  三、处理决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定性为偷税。依法追缴该公司2019年少缴增值税54044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830.80元,共计578270.8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公司少缴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少缴税款578270.8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89135.40元。

  四、执行情况

  我局对上述违法事实依法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稽处〔2022〕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税稽罚〔2022〕12号),并于2022年4月20日送达该公司。该公司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12月23日已解缴入库增值税540440.0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7830.80元、教育费附加16213.2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0808.80元、2022年5月13日缴纳罚款及加处罚款297992.96元,5月25日入库加处罚款59433.96元,2022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1日解缴入库滞纳金363823.66元,案件执行完毕。

  2023年8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芬已纳入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系统已公布)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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