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新洛管委会于2020年10月合并至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欠债务由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后称管委会)代为偿还。经与3家企业对管委会2018年实施的4个项目欠款265万元(人民币贰佰陆拾伍万元)进行协商,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债权人同意放弃债务,并进行司法公证,现登报通告如下:
1.新疆隆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宝,自愿放弃欠款总金额为1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元整,经司法公证日起,新疆隆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对新洛管委会追究付款责任。
2.和田君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辉,自愿放弃欠款总金额为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经司法公证此日起,和田君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对新洛管委会追究付款责任。
3.和田君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邹辉,自愿放弃欠款总金额为156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经司法公证日起,和田君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对新洛管委会追究付款责任。
4.新疆建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窦云顺,自愿放弃欠款总金额为96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元整,经司法公证此日起,和田君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再对新洛管委会追究付款责任。
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