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本版
- 往期
- 微信
03:要闻·广告

- “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开局顺利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 胡璐)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深入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事关我国生态安全。国家林草局副局长唐芳林18日表示,目前“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开局顺利,已开
- 四部门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王悦阳 张辛欣)记者17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
- 前十个月我国直播销售额超二点二万亿元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 谢希瑶 魏弘毅)商务部17日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全国网上零售额1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物网零对社零增长贡献率达32.1%。根据商务大
- 关于洛浦县新洛管委会债务核销的通告 洛浦县新洛管委会于2020年10月合并至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欠债务由和田地区北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后称管委会)代为偿还。经与3家企业对管委会2018年实施的4个项目欠款265万元(人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和田县2018年薄弱学校改造规划内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于2019年5月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公司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2023年和田公路管理G580线K408+030-K420+000段防沙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11月12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和田县2018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施工五标段)已于2018年10月28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于田县3.6万亩补充耕地项目(兰干乡补充耕地项目1号地-5号地)第三(施工)标段已于2021年5月25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皮山县康克尔乡2023年温室大棚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7月5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公司联系结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于田县3.6万亩补充耕地项目(托格日尕孜乡片区1-2、兰干博孜亚乡5号地)第三(施工)标段(兰干博孜亚乡5号地)已于2021年6月25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
- 致歉声明 于玲娇、杨丽于2023年11月9日在唐海亮店里,殴打了唐海亮,因此对唐海亮造成心理和身体上的伤害,在此我们真诚地向唐海亮道歉。今后,我们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道歉人:于玲娇
- 出租 和田移动寻找合作代理商,根据合作情况补贴30%-60%房租,出租地址如下: 1.和田市北京西路456号 2.努尔巴格街道台北路433-1号门面 3.和田市月牙湾小区3号门面 4.和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和田地区于田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于2021年12月12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于田县3.6万亩补充耕地项目(兰干乡补充耕地项目1号地-5号地)第四(施工)标段已于2021年5月26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于田县阿羌乡良种羊繁育基地建设项目(二次)(包一:良种羊繁育基地建设及配套设备购置)已于2023年7月20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
- 遗失声明作废 ●新疆椰枣园商贸有限公司编号:6532990004441号公章丢失,特此声明。 ●皮山县康克尔玉石矿916532236792640798号营业执照(正本)丢失,特此声明。 ●墨玉县人力资源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墨玉县2021年煤改电入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六标段)已于2021年12月21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
- 通告 由我公司承建的于田县阿日希乡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施工)已于2023年8月23日竣工并验收。如有参与该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运输款等相关费用未结清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日内与我公司
- 车辆过户声明 库尔勒杨建业(身份证号:411022196606146016)新R88313号机动车已转让给他人。请现机动车主自本声明见报之日起7日内到有关部门办理机动车过户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与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