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和田市伊里其乡(左岸30+883-33+883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1?id=409272Okfm。可与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和田市伊里其乡)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田市水管总站
联系人:游主任
联系电话:0903-7825271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广清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99926375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5日
和田市水管总站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