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陈瑞环、黄勇召开股东决议,同意由新疆和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我公司承诺:一是新疆和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备案前,原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担保及第三方机构的债务及第三方连带责任)与新疆和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无关;二是原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公章及法人私章均做注销登记或封存处理,由收购方新疆和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新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印章。
特此通告
于田县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