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市民买先生向“小和跑民生”栏目反映,他和妻子因不满意和田市尚艺美居装修中心的装修方案,因此要求该装修公司退还已支付的1万元装修定金,但该公司以已做出设计方案为由,不退全款只能退1000元,他表示不理解。
记者随后联系买先生,买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他和妻子接到和田市尚艺美居装修中心推销电话,推销人员告诉买先生,现在交1万元定金可以享受装修优惠活动,并承诺如果后期不愿意装修随时可以退。当日,买先生妻子通过微信向该公司支付1万元定金。支付定金后的第二天,买先生和妻子到公司实地了解后,不愿让该公司为其装修房屋,并要求全额退还前一日支付的定金,但公司表示已做出装修设计方案,不能退全款,只能退1000元。
13日10时30分,记者和买先生一起来到和田市尚艺美居装修中心,但是公司无人上班。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负责人表示前期双方已沟通多次,社区也调解过,但设计方案是总公司做的,费用已花费1万多元,考虑到买先生自身意愿,公司可以退还2500元。但是,对于退还2500元的协商结果,买先生还是不愿接受。经过记者沟通,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记者随后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在协商、调解不成功的情况下,买先生打算到和田市人民法院起诉。对此事件的后续发展,小和跑民生栏目将持续关注。
定金是一个法律术语,是一种法定的担保形式,作为合同履行的金钱担保,普遍存在于买卖合同关系中。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义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
意向金是可以退的,因为不是定金也非订金,意向金的支付只是买方购买的意愿表示。在意向金没有转为定金之前,购买人随时可以拿回意向金。
“小和跑民生”栏目记者在此提醒广大读者,接到类似的推销电话,一定要结合自己的需求到现场实地考察后再做出决定,不可轻信客服人员的推销电话随意打款,给自身造成经济损失。确实要打款的,签订正式合同前,须强调意向金,正式签订合同后,再转为定金,最大限度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