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评论 2023年12月21日

形形色色的 “生鲜灯”都该退场

  过去,人们在市场选购生鲜农产品可能会遭遇这样的情况:一些农产品看上去很新鲜,买回去却发现品质不佳。这都是悬在商品上方的“生鲜灯”在作怪:给农产品加了“美颜滤镜”,误导了消费者。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明确,12月1日起禁止使用“生鲜灯”。

  “生鲜灯”是一种工具,一些商家借此以次充好,蒙骗消费者。“生鲜灯”的滥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及时叫停是顺应民意之举。“生鲜灯”也反映出一种心态、一种现象,不仅存在于农贸市场、超市,还会出现在一些单位或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比如,在宣传汇报时,过于追求“形式美”,“穿靴戴帽”成定式,报喜不报忧;比如,在工作总结时,对成绩大夸特夸、浓墨重彩,对问题轻描淡写甚至文过饰非;再比如,在迎接检查时,对台账资料过度包装,脱离客观实际……凡此种种,都是运用了“生鲜灯”的障眼法,把实际工作的“黯淡无光”美化成鲜亮润泽”。

  市场上的“生鲜灯”要禁,实际工作中隐形的生鲜灯”也要禁。要通过加强监管,关掉“生鲜灯”,还原工作真本色。检查考核和总结评比时,不仅要听汇报、看材料,还要对材料、台账等进行细致核实、检查对照,多听听各方尤其是群众意见,“挤干”材料水分,让实际工作在太阳底下“真实出镜”。

  ——摘自12月3日《新华日报》(作者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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