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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3月2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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