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广告 2022年03月31日

注销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机构改革后,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2年3月29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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